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引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纪实
中纪委网站: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
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|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清障护航

保障舆论监督权刻不容缓

发布时间:2010-07-31  来源:中国网  字体大小[ ]

内容摘要: 《经济观察报》记者仇子明一夜成为新闻明星。就仇子明这个案例而言,有着诸多疑点,在事实方面并不清晰。仇子明被通缉已经明确地说明,保障新闻工作者的舆论监督权已经是刻不容缓了。

       《经济观察报》记者仇子明一夜成为新闻明星。《东方早报》报道,《经济观察报》记者仇子明,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(002012)关联交易内幕,已被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以“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”罪名,认定为刑拘在逃人员,已向全国发出通缉令。一个新闻人成为新闻明星,多少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。

  就仇子明这个案例而言,有着诸多疑点,在事实方面并不清晰。比如说,就常识上而言,金融案件是非常复杂的,证明该记者所写的为捏造事实,是需要一定时间的。值得注意的是,专业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尚在调查之中,都没有轻易下结论,但是遂昌县警方却以“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”认定记者捏造事实,对记者发出了通缉令。按照这个逻辑去想的话,遂昌县警方是可以取代中国证监会的,因为其效率更高。

  甚至这个案例中,还有着法律的盲点。记者报道新闻,不是个人行为,而是职务行为。因此说,即使记者捏造了事实,要追究的也应该是报社及其法人代表。在这一点上,遂昌县警方绝对需要补习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。在这点上说,遂昌县警方通缉的对象并不准确。

  仇子明被通缉已经明确地说明,保障新闻工作者的舆论监督权已经是刻不容缓了。相关权益缺乏保障,使得新闻工作者面对违法乱纪行为,往往显得那么势单力薄。如此状况之下,如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呢?保障不了公众的知情权,就根本实现不了对权力与私欲的约束,社会正义就无法得到应有的伸张。(沈东坡)

全球公众传媒GAN  JADE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